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相關盡職人作出解答 11月25日,四川省非洲豬瘟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召開全省生豬生產情況新聞通報會。 建設生豬養殖場,用地和環評向來是“卡住脖子”的環節。在當天的通報會上,來自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的相關盡職人,就相關問題歸應了社會關注。 針對目前生豬養殖場建設在土地方面還存在用地選址難、土地調規難、征地協調難等問題。省自然資源廳二級巡視員吳游表示,生豬養殖場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允許使用普通耕地,作為養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補平衡。同時,在增添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我省已廢除15畝上限規定,以保障生豬養殖生產的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另外,我們勉勵利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調度生豬養殖生產,勉勵利用原有養殖設施用地進行生豬生產。” 在土地調規方面,吳游介紹說,我省目前正研究創新規劃“留白”機制,允許在村規劃中預留一定比例建設用地機動指標,在建設項目審批時落地,為生豬產業發展提供用地保障。 目前,不少地方反映生豬場建設在環保方面存在著編制環評光陰長、費用高等問題。 對此,省生態環境廳行政審批處副處長馬詳介紹說,我省于2015年將生豬養殖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調整下放到了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從目前相關部門掌握的數據看,全省各地環評報告書均勻審批光陰已壓縮到30個工作日以內,相較于法定審批光陰60個工作日已減少了50%以上。對于實行登記表備案的生豬養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網上進行登記表備案也僅需 10分鐘左右光陰。下一步,省生態環境廳將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研究研究開展生豬養殖行業環評改革,擬在部分市(州)試點開展生豬養殖項目環評告訴允諾制改革。 關于環評費用高的問題,馬詳表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生態環境部門在評估、審批建設項目環評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時,都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并不得向建設單位推薦環評編制單位。環評費用高盡全是建設單位委托環評單位編制環評報告書所收取的費用高,該問題應當通過市場機制逐漸調整規范。 |